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鼓励大学生把个人理想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激扬青春力量,争做有为青年,决定开展第二届“青春正当时,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基层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至2022年毕业),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企业部门就业或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等。
2.大学生创业人物。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至2022年毕业),个人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和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大学生。事迹可提及创业过程学校给予指导或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主要是指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役或退役2年内,在部队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评选办法
1.积极动员(4月底前):各高校要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作为推进就业的重要手段,通过网络、校园广播、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发布评选信息,宣传评选活动意义,鼓励大学生积极广泛参与。
2.学校推荐(5月6日前):各高校要严格筛选评选对象,严把材料质量关,确保资料真实客观,通过民主推荐、专家评定、公开公示等方式,每所高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不超过3名评定人选,并于5月6日前将事迹文稿、人物照片等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3.组织遴选(5月10日前):省教育厅设立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评选工作。根据全省高校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就业创业优秀典型,评选结果在省级新闻媒体公示。
4.宣传表彰(6-7月):整理先进典型事迹,依托湖南日报、湖南教育融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择优上报参加教育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活动;向入选者授予“第二届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称号,汇编印制第二届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案例集。
三、报送要求
1.每篇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需要在表格外附WORD文档),事迹文稿要有故事性,突出人物表现。
2.每篇事迹材料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3.人物推荐表需填写推荐学校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对推荐材料审核把关。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评选对象的资格审查、初评、公示、推荐等各项工作,力争评选出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人物事迹。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利用省、市、校三级媒体平台,大力挖掘我省大学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的优秀事迹,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大学生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青年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是确保程序公正。要严格标准、严加审核、严把质量,在评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情况,各高校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请各高校将人物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事迹材料发至hnsjyzdzx@163.com,联系人:张燕源、周宇瑶,联系电话:0731-82116067,18508482369。
附件:第二届“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第二届“青春正当时 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推荐表
报送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候选人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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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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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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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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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事迹 |
1.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需要在表格外附WORD文档),事迹文稿要有故事性,突出人物表现。 2.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
推荐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