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师生创业就业,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创新为支撑,不断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高校师生创业就业的引导和托底保障作用。
一是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发展。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创新载体不断发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化,科技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根据《关于践行“三高四新”战略优化企业奖补投入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从2021年起,每年安排科技创新资金16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点研发项目、项基础应用研究、双创大赛。为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强力支撑。
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23年市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设立衡阳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建立符合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的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轻资产债权融资模式,完善科技金融债权融资体系,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全市科技型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已为418家企业新增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超12.82亿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湖南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对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给予创业贷款支持,其中个人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合伙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组织起来就业人数,每人10万元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021年以来共计发放贷款126万元。
四是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器建设。积极发挥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基地功能作用,2021年以来安排资金120万元,对1家国家级孵化器、4家省级孵化器进行补助,鼓励大学生到科技孵化器创业,充分发挥科技孵化器在促进创新、创业及扩大就业中的作用。
五加大力度是发放创业补贴。2021以来,对驻衡大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累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贫困家庭的8400多名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