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切实提升服务全省高校孵化基地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扶持对象
1.湖南省内普通高校创新创业孵化优秀基地;
2.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省内普通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
第二条 奖励扶持标准
1.对湖南省内普通高校创新创业孵化优秀基地一次性奖励扶持5-10万元;
2.对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省内普通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视情况一次性奖励扶持1-2万元;
3.具体资助高校创新创业孵化优秀基地以及基地在孵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个数,由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当年可使用资金规模统筹确定。
第三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扶持
1.近三年孵化基地及其项目有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被通报批评的;
2.近三年孵化基地及其创业项目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创业项目负责人不是大学生或大学毕业时间超过5年的(此条,仅限于项目奖励扶持);
4.有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
第四条 申请资助程序
1.凡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且无第三条情形的,可由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主管部门按要求,如实填写《**年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1)、《**年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表》(附件2)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可向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提出申请。
3.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收到申报材料后,由秘书处核实汇总,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排序,报理事会研究审定。
4.理事会研究审定拟奖励扶持对象后,秘书处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秘书处负责调查核实处理,涉及重要情况的,须重新提交理事会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的,在一个月内拨付奖励扶持资金。
第五条 奖励扶持资金的发放
1.孵化基地奖励扶持资金,一次性发放到高校账户;
2.大学生创业项目奖励扶持资金,在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以及经营情况等材料后,直接拨付至项目公司账户。
第六条 奖励扶持资金的监管
1.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如数追回已领取的资金外,同时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此后不再接受该单位的任何申请;
2.奖励扶持资金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每年12月31日前需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供年度工作总结以及奖励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直至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3.为发挥优秀孵化基地和项目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奖励扶持基地和项目须承担一定的交流培训工作任务,工作经费从奖励扶持资金内列支;
4.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秘书处对奖励扶持对象建立一户一档,进行抽样跟踪了解奖励扶持成效;
5.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及时公布奖励扶持情况,实行奖励对象、奖励情况、奖励金额三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理事会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年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2.**年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表
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
**年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
|
基地管理单位及其部门 |
|
运营方式 |
自营/委托/合作 |
运营机构 |
|
基地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基地情况 |
孵化场所面积(㎡) |
|
基地启用时间 |
年 月 |
规划孵化项目个数 |
|
目前实际入驻孵化项目个数 |
|
基地总体投入资金(元) |
|
上一年度单位投入的专项资金(元) |
|
基地硬件设施概述(水、电、网络、办公桌椅、电脑、公共会议室等情况) |
|
特色管理 制度列举 |
|
可提供服务 |
□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 □知识产权转化 □法律咨询 □项目展示对接 □创新技术支持 □其他 |
服务能力 |
基地专职服务团队人数 |
|
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个) |
|
基地的创业导师人数 |
|
基地内享受创业政策扶持的创业实体数量(个) |
|
帮扶获得投融资支持的入驻创业实体数量(个) |
|
近两年基地组织开展的行业交流、项目路演、投资对接活动场数 |
|
社会贡献情况 |
解决重点关注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残疾大学生、原建档立卡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 |
|
在孵创业实体吸纳的就业人数 |
|
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场次数 |
|
入驻创业实体在国家和省级创业大赛中的获奖数量(明细) |
|
入驻创业实体获得国家级、省级社会荣誉方面的奖励数量 |
|
工作成效宣传情况 |
孵化基地、基地内入驻项目获得新闻媒体报道情况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情况(提供标题以及链接地址) |
|
基地成效(400-500字): |
孵化基地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附件2:
**年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表
创业项目(企业)名称 |
|
成立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指导教师 |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毕业(在读)学校、专业 |
|
经营范围 |
|
团队成员股份以及出资情况 |
|
项目简介 (500字左右) |
|
企业获得专利以及知识产权情况 |
|
企业获得奖励或投资情况 |
|
申请人承诺 |
承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项目获得批准,将严格按照《“联盟行动”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项目暂行办法》使用该资金。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孵化基地主管部门意见 |
同意推荐。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红头:暂行办法
奖励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及项目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