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
第二条 评选条件及资金用途
(一)评选条件:
1.申请人项目已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2.申请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3.创业团队自愿遵守学院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相关制度并自觉接受创新创业中心的管理。
(二)资金用途:
1.支持创业项目前期运营。
2.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创新创业。
3.资助重点支持创新创业项目。
第三条 奖学金来源、奖励名额、金额及形式
(一)奖学金来自学校创业专项经费及企业或校友赞助,奖励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创业导师在指导学生项目时取得较好成绩,参照学院技能指导竞赛课时补贴标准进行发放,获奖项目与技能竞赛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院为在校大学生每年设立创新创业项目专项扶助奖学金,分别评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进行奖励,优秀项目发放奖学金5000元,良好项目发放奖学金3000元,合格项目发放奖学金2000元,对在孵化过程中注册公司并正常经营、带动3人以上从业的项目给予10000元的奖励。奖励资助由创业者(团队)申报,学院创新创业中心牵头组织评审后发放,每一创业者(团队)最多可申报两次。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创新创业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凡符合条件者,于每年3月由创业团队负责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部进行初审。
(二)系部初审后,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创新创业中心。
(三)创新创业中心汇总各系部报送材料,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受奖励项目名单。
(四)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 责任编辑: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