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申报的通知
根据《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班级人数的5%确定困难毕业生院级帮扶对象,对困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并特设帮扶资金,确保困难毕业生全部就业。
一、评定对象:我院全日制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二、评定比例:按毕业生注册人数5%的比例。
三、评定条件:
(一)毕业生为孤儿、残疾人、贫困残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参加学院组织的寒暑假勤工俭学活动不少于1次(残疾人除外)。
(三)家庭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经济确实困难需要学院帮扶的。
(四)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经济特别困难需要学院帮扶的。
(五)拟参加对口升学、征兵入伍、办理休学的不属于帮扶对象的范围。
(六)本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帮扶补贴。
(七)凡已获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参与学院就业创业帮扶补贴评定。
四、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届毕业生本人于2018年12月20日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申请表,及同时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创业帮扶补贴的在2018年12月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学院创业中心申报创业项目(创业项目分生存性创业项目和机会性创业项目)。
(二)系部初审
通过班级评定等公开方式对申请帮扶的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三)招生就业处与系部组织联合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
(四)对符合条件的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对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招生就业处制表报学院财务处核发。
五、帮扶措施:
(一)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邀请校内外专家、教授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统一组织求职专场培训,开展“一对一”帮扶推荐就业。
(二)给予就业困难毕业生每人补贴500元;创业项目补贴:生存性项目即是本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补10000元/个,机会性创业项目即本专业不相关的创业项目补2000元/个。
六、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系部是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发放对象家庭情况、创业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就业帮扶补贴的申报表及各类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24日由各系汇总统一提交报招生就业处;申请创业帮扶补贴的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于2018年12月24日前由各系汇总统一提交报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
2018年12月14日
( 责任编辑: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