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毕业班: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院2020届毕业生(含技工院校)中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受名额限制,符合申请条件即可)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提交申请
即日起到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按要求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此表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必须认真核实,保证准确无误),提交到班主任,班主任收集后提交到系部,系部负责初审。
2.申请材料提供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学生申请栏需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孤儿类:属于孤儿的毕业生需提供《孤儿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孤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城乡低保家庭类: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低保证主人为毕业生直系家庭成员,还需提供毕业生与低保证主人直属关系的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如无《低保证》原件但确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当地民政局开具的低保证明、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和与领取低保金的存折主人直属关系的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③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只要提供其中一年的合同复印件即可,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⑤特困人员类:属于特困大学生的毕业生需提供由特困供养证(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县民政局开具的属于特困大学生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⑥贫困残疾人家庭类:属于贫困残疾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相关联的户口本(须能体现残疾证持有者和申请大学生户口关系)和县残联开具的贫困残疾家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
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页面,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扶贫部门章),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乡镇以上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以申请人本人姓名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如,中国建设银行珠晖支行),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特别注意:求职创业补贴须通过网银代发系统,所以银行卡必须是在学校财务处登记备案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其他卡一律不受理)。
上述材料按顺序一式三份(包括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不装订,所有原件用铅笔标注申请人所在班级及姓名。
(二)系部初审
(1)系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存在缺少原件或证明材料的及时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
(2)根据各系部班主任、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上来的资料按七大类的顺序制作好《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见邮箱附件),系部初审通过后系部签署意见并加盖系部及学院行政公章。
(3)各系部安排就业创业专干将审核后的材料(含《应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电子稿)提交到招生就业处罗老师(联系电话: 17775611984)。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9月2日
( 责任编辑: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