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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15:57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接湖南省教育厅通知,决定面向 2023 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组织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

2. 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

神。

3.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

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 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参与各类创新创业竞赛、SYB创业培训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及相关奖励。

(2) 创新创业实践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的12,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

、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2 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办法

1.二级学院提名。由二级学院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创新创业中心考察。创新创业中心在逐一考察二级学院提名对象,向学校推荐。

3.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33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推荐学生至少两份荣誉证书复印件报送创新创业中心,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立军,电话:15115456665,电子邮箱hncgycxcyzx@163.com。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3 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创新创业中心

                        2023227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学校名称: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


学历


培养方式


生 源 地


学习期间个人创新创业优秀事迹简述


 

院(系)考察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名):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单位)推荐意见:

 

 

 

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名):  学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